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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工作, 没有孩子, 也没有任何政治和生意。
他们应该休息了。
私人飞机宽敞而又舒适, 双人床如同供美人鱼沉眠的贝壳,柔软舒适的让人有一顿安眠。
等越亦晚醒过来的时候,花慕之坐在桌边在用钢笔写着路程规划。
他们可以去很多地方——从大都会博物馆到时代广场, 他们可以去看自由女神像和华尔街,以及尝尝这里盛名无数的百吉饼。
越亦晚洗漱完之后坐在了他的身边, 抿了一口温热的卡布奇诺, 终于回过神来了一些。
“我……”他揉着眉头道:“规划什么的, 本来应该是由我来的。”
现在解决掉了隐患, 慕之可以放心的在国外环游,本应该由他领着他到处转转。
但从车辆的安排到下榻的酒店, 在来时的路上就已经全部安排好了, 他似乎只用在离开机场以后随意享乐就好。
其实越亦晚来过纽约了许多次, 看秀也好寻求合作也好,对几个城区的都很熟。
他这次带花慕之过来, 其实也是为了陪他体验这里的流行文化, 也可以顺便采一下风。
——慕之下一本的内容是关于时尚和明星,谈到这两个词, 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城市了。
越亦晚还没有睡醒,靠在他的肩旁打了个哈欠道:“你想先去哪儿逛逛?百老汇?”
花慕之转了一圈笔,侧头看他:“暂时没有想好。”
“但是, ”他停顿了一下道:“我帮你找到了一个人。”
“哎?”
“Dobbi Welson, ”花慕之念出了这个名字:“他愿意今天下午与你聊十五分钟。”
越亦晚只感觉自己像是突然被扔出机舱了一般, 拽着花慕之的袖子结结巴巴道:“Welson你说的是我想的那个Welson吗?!真的是那个Welson???”
那个创造出英国顶级奢侈品牌的时尚教父?成为全球潮流传说还被翻拍了好几部传记电影的大师?!!
我不会奇门遁甲,也不懂风水八卦,但江湖人都称我绝世鬼才。为什么?因为我脑子有坑!装满来至新世纪的现代学识!文能提笔控闺秀,武能浪荡戏熟女,进可舍身泡御姐,退可逍遥迎娇妻。讲道理,其实我是个很清真的斯文人,不管你们信不信,反正我是信了。(书群296667811)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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