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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此一来,老祖宗传下来的毛笔就成了唯一合理的选择。一支小号毛笔,一块墨,一个砚台,合共一毛多钱,省着点用可以对付一年呢。
换作二十一世纪,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手握毛笔写字,那绝对是书香门第,立志要成为书法家的。
唉,我已经差不多有二十年没摸过毛笔了。说不得,也只有硬着头皮上了。
我认认真真摊开作业本,取出一个装青霉素的小玻璃瓶子(用来装墨水的,墨和砚台也是贵重物品,不能让小孩子带着到处跑,万一掉了损失不小,保险的作法是先在家里磨好墨,灌在小瓶子里带去学校),小心翼翼打开盖子,蘸了点墨水,开始抄写生字。
老实说,前生我的字写得还算端正。因为我老爸毛笔字写得好,小时候随他练过几年。虽然没坚持下来,毕竟不是一无所获。
我瞟了一眼同桌的小女孩,她正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。
“哎……每个字抄几遍?”
我低声问。
幸好老子是穿越回自家,乡音说惯了的。要是一不小心穿越到陌生之地,光方言这一关就很难过。天知道中国的方言有几万种?
“五遍。”
小姑娘有些奇怪地望了我一眼,轻轻回答。
她是我的同桌,又是同一个村子的玩伴,该当和我很熟才是。奈何时间实在是太久远了,三十多年啊。我皱起眉头,绞尽脑汁想了半天,硬是没有半点印象。只得无奈地放弃。反正以后呆在一起的时间还长,以我四十岁的智商,还怕应付不来这么点小事情?
不过两三分钟光景,别的小孩还在努力抄写的时候,四个生字我就已经写完了。还没听到下课的钟声(说是钟,其实是一块生锈的铁板,需要用一把铁榔头使劲敲击才能发出声音)。做点什么好呢?我抬头张望,女老师正关注着我呢,见我不好好写字,眉头微微一皱,又走了过来。
tnn的,都是那句“老师好”惹的祸。要不她怎能老盯着我不放?
“柳俊,怎么不写生字……”
老师一句话没说完,突然没了声息。我分明看见,她的眼睛瞪得溜圆。
“这……这是你写的?”
坏了,我忘了这茬,把字写得太端正啦。你一个小屁孩,把字写得那么端正干嘛?故意找麻烦不是?
然而事已至此,赖是赖不掉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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